补换领机动车号牌 清水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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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 即办件 办件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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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机构 清水县公安局 实施编码 11620521013917870E4622009132000
服务对象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 清水县永清镇西华路20号 清水县政务服务中心交警分服务厅2号窗口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方式

电话: 0938-12123
地址: 清水县交警大队西华路20号车辆管理服务大厅2号窗口
网址:

监督投诉方式

电话: 0938-4941513
地址: 清水县公安局西华路40号督查大队404室
网址:

基本信息 受理条件 申报材料 收费情况 法定依据 办理流程 常见问题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服务对象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到场次数 0次 必须现场办理原因说明 权力来源
承诺时限 1个工作日 法定时限 1个工作日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24号)第四十四条 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未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号牌、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补发、换发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补发、换发号牌,原机动车号牌号码不变。
特别程序
实施主体 清水县公安局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申办主体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委托部门 联办机构 网办深度 全程网办(Ⅳ级)
事项状态 在用 咨询电话 电话: 0938-12123
投诉电话 电话: 0938-4941513
咨询电话 电话:
投诉电话 电话: 0938-4941513
办理地点 清水县永清镇西华路20号 清水县政务服务中心交警分服务厅2号窗口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是否进驻大厅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支持
自然人主题分类 其他 法人主题分类 其他
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办事信息
是否网办 可网上办理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通办范围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编码代码
基本编码 622009132000 实施主体编码 11620521013917870E
实施编码 11620521013917870E4622009132000 业务办理编码 11620521013917870E462200913200001
结果信息
审批结果类型 审批结果名称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支持物流快递
审批结果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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