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受理条件
申报材料
收费情况
法定依据
办理流程
常见问题
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服务对象 | 企业法人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
到场次数 | 0次 | 必须现场办理原因说明 | 无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
承诺时限 | 1个工作日 | 法定时限 | 5个工作日 | 行使层级 | 县级 | |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 无 | |||||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 《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第十六条 受理部门收到企业提交的环境应急预案备案文件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对。文件齐全的,出具加盖行政机关印章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表。 提交的环境应急预案备案文件不齐全的,受理部门应当责令企业补齐相关文件,并按期再次备案。再次备案的期限,由受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受理部门应当一次性告知需要补齐的文件。 | |||||
特别程序 | 无 | |||||
实施主体 | 天水市生态环境局清水分局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申办主体 | 企业法人 | |
委托部门 | 无 | 联办机构 | 无 | 网办深度 | 全程网办(Ⅳ级) | |
事项状态 | 在用 | 咨询电话 |
电话:
09387110660 |
投诉电话 |
电话:
0938-12345 |
|
咨询电话 |
电话:
|
|||||
投诉电话 |
电话:
0938-12345 |
|||||
办理地点 | 清水县永清镇上邽大道11号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一楼东大厅18号窗口 | |||||
办理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至: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期间甘肃政务服务网可正常访问、注册 | |||||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 无 | 是否进驻大厅 | 是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不支持 | |
自然人主题分类 | 无 | 法人主题分类 | 安全生产 | |||
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 无 | |||||
办事信息 | ||||||
是否网办 | 可网上办理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 通办范围 | 无 |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不支持预约办理 | |||||
编码代码 | ||||||
基本编码 | 621016005000 | 实施主体编码 | 11620521778879642B | |||
实施编码 | 11620521778879642B4621016005000 | 业务办理编码 | 11620521778879642B462101600500001 | |||
结果信息 | ||||||
审批结果类型 | 其他 | 审批结果名称 | XXX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表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支持物流快递 | |
审批结果样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