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医疗费支付 清水县
实施主体 清水县医疗保障局 实施主体编码 11620521MB1648212R
服务对象 自然人 行使层级 县级
服务内容 符合享受生育保险相关待遇的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因特殊情况未能联网结算计划生育医疗费用的,包括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实施放置或者取出宫内节育器、人工流产术或者引产术、输卵管或者输精管结扎以及复通手术等所发生的符合生育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申请办理计划生育医疗费手工(零星)报销。
咨询方式

电话: 0938-7152587
地址: 清水县永清镇香港路19号人社大楼一楼生育保险窗口
网址: 前往咨询

监督投诉方式

电话: 0938-7470068
地址: 清水县永清镇香港路19号人社大楼二楼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网址: 前往投诉

办件评价:
指南评价:
查看评价 我要评价
基本信息 常见问题
行使层级 县级 实施主体 清水县医疗保障局 实施主体编码 11620521MB1648212R
公共服务事项细化分类 主动服务类
服务内容 符合享受生育保险相关待遇的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因特殊情况未能联网结算计划生育医疗费用的,包括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实施放置或者取出宫内节育器、人工流产术或者引产术、输卵管或者输精管结扎以及复通手术等所发生的符合生育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申请办理计划生育医疗费手工(零星)报销。
自然人事项主题分类 社会保障(社会保险、社会救助) 法人事项主题分类 服务对象 自然人
主动服务对象 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职工;职工未就业配偶 主动服务条件 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职工,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主动服务频率 提交完相关资料审核无误后一次完成
主动服务方式 提交相关资料,经业务人员审核无误后拨付。

温馨提示

用户未登录,请先登录后再操作!

确定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