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费用结算 清水县
实施主体 清水县医疗保障局 实施主体编码 11620521MB1648212R
服务对象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 行使层级 县级
服务内容 医疗保障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参保人员持医保凭证就医、购药发生的应由医疗保障基金支付部分的费用。
咨询方式

电话: 0938-7155202
地址: 清水县永清镇香港路19号人社大厦1楼清水县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职工基本医保业务窗口、城乡居民基本业务窗口
网址: 前往咨询

监督投诉方式

电话: 0938-7470068
地址: 清水县永清镇香港路19号人社大厦2楼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网址: 前往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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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常见问题
行使层级 县级 实施主体 清水县医疗保障局 实施主体编码 11620521MB1648212R
公共服务事项细化分类 主动服务类
服务内容 医疗保障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参保人员持医保凭证就医、购药发生的应由医疗保障基金支付部分的费用。
自然人事项主题分类 社会保障(社会保险、社会救助) 法人事项主题分类 其他 服务对象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
主动服务对象 定点医疗机构 主动服务条件 定点医疗机构 主动服务频率 一个结算周期
主动服务方式 依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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