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费用结算 清水县
实施主体 清水县医疗保障局 实施主体编码 11620521MB1648212R
服务对象 企业法人,其他组织 行使层级 县级
服务内容 医疗保障经办机构与定点零售药店结算参保人员持医保凭证购药发生的应由医疗保障基金支付部分的费用。
咨询方式

电话: 0938-7152587
地址: 镇香港路19号人清水县永清社大厦1楼职工基本医保业务窗口
网址: 前往咨询

监督投诉方式

电话: 0938-7470068
地址: 清水县永清镇香港路19号人社大厦2楼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网址: 前往投诉

办件评价:
指南评价:
查看评价 我要评价
基本信息 常见问题
行使层级 县级 实施主体 清水县医疗保障局 实施主体编码 11620521MB1648212R
公共服务事项细化分类 主动服务类
服务内容 医疗保障经办机构与定点零售药店结算参保人员持医保凭证购药发生的应由医疗保障基金支付部分的费用。
自然人事项主题分类 社会保障(社会保险、社会救助) 法人事项主题分类 其他 服务对象 企业法人,其他组织
主动服务对象 参保职工。 主动服务条件 参加职工医疗保险。 主动服务频率 每次药店买药。
主动服务方式 直接结算。

温馨提示

用户未登录,请先登录后再操作!

确定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