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拾弃婴报案证明 张家川回族自治县
  • 0到现场次数
  • 15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 1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 承诺件 办件类型
  • 全县 通办范围
办件评价:
指南评价:
查看评价 我要评价
受理机构 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公安局 实施编码 11620525013919550K4000709018000
服务对象 自然人 办件类型 承诺件
法定办结时限 15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0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 甘肃省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张川镇阿阳大道131号公安局(各辖区派出所户籍窗口)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期间甘肃省政务服务网可正常访问、注册和申报业务,网上受理审批工作将在节后正常进行)。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期间甘肃省政务服务网可正常访问、注册和申报业务,网上受理审批工作将在节后正常进行)。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期间甘肃省政务服务网可正常访问、注册和申报业务,网上受理审批工作将在节后正常进行)。
咨询方式

电话: 0938-4971673
地址: 甘肃省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张川镇阿阳大道131号公安局(辖区派出所)
网址:

监督投诉方式

电话: 0938-4971570
地址: 甘肃省张家川县阿阳大道131号张家川县公安局督查大队新楼二楼208室
网址:

基本信息 受理条件 申报材料 收费情况 法定依据 办理流程 常见问题
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服务对象 自然人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到场次数 0次 必须现场办理原因说明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承诺时限 10个工作日 法定时限 15个工作日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应当当场出具。不能出具的,在10个工作日内调查核实后出具。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因调查核实等特殊情况,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出具的,经公安派出所负责人批准,可再延长15个工作日。
特别程序
实施主体 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公安局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申办主体 自然人
委托部门 联办机构 网办深度 在线预审(Ⅱ级)
事项状态 在用 咨询电话 电话: 0938-4971673
投诉电话 电话: 0938-4971570
咨询电话 电话:
投诉电话 电话: 0938-4971570
办理地点 甘肃省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张川镇阿阳大道131号公安局(各辖区派出所户籍窗口)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期间甘肃省政务服务网可正常访问、注册和申报业务,网上受理审批工作将在节后正常进行)。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期间甘肃省政务服务网可正常访问、注册和申报业务,网上受理审批工作将在节后正常进行)。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期间甘肃省政务服务网可正常访问、注册和申报业务,网上受理审批工作将在节后正常进行)。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不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是否进驻大厅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不支持
自然人主题分类 其他 法人主题分类 其他
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办事信息
是否网办 可网上办理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通办范围 全县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不支持预约办理
编码代码
基本编码 000709018000 实施主体编码 11620525013919550K
实施编码 11620525013919550K4000709018000 业务办理编码 11620525013919550K400070901800001
结果信息
审批结果类型 审批结果名称 捡拾弃婴报案证明申请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不支持物流快递
审批结果样本

温馨提示

用户未登录,请先登录后再操作!

确定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