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难群众慰问金给付 张家川回族自治县
  • 0到现场次数
  • 2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 即办件 办件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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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机构 张家川回族自治县民政局 实施编码 11620525013919569G4000511008003
服务对象 自然人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 张家川县张家川镇阿阳大道127号 张家川县政务服务中心2号民政局窗口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18:00;法定节假日期间甘肃政务服务网可正常访问、注册和申报业务,网上受理审批工作将在节后正常进行
咨询方式

电话: 0938-7881934
地址: 张家川县张家川镇阿阳大道127号 张家川县政务服务中心2号民政局窗口
网址: 前往咨询

监督投诉方式

电话: 0938-7881140
地址: 张家川县张家川镇广场西路3号 民政局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服务中心305室
网址:

基本信息 受理条件 申报材料 收费情况 法定依据 办理流程 常见问题
事项类型 行政给付 服务对象 自然人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到场次数 0次 必须现场办理原因说明 权力来源 上级下放
承诺时限 1个工作日 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对象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甘肃省民政厅等6部门关于印发<甘肃省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甘发改〔2016〕875号) 价格补贴实行“按月测算,按月发放”。达到启动条件时,要在锚定价格指数发布后及时启动联动机制,并确保在指数发布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价格临时补贴发放。
特别程序
实施主体 张家川回族自治县民政局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申办主体 自然人
委托部门 联办机构 网办深度 全程网办(Ⅳ级)
事项状态 在用 咨询电话 电话: 0938-7881934
投诉电话 电话: 0938-7881140
咨询电话 电话:
投诉电话 电话: 0938-7881140
办理地点 张家川县张家川镇阿阳大道127号 张家川县政务服务中心2号民政局窗口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18:00;法定节假日期间甘肃政务服务网可正常访问、注册和申报业务,网上受理审批工作将在节后正常进行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是否进驻大厅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不支持
自然人主题分类 社会保障(社会保险、社会救助) 法人主题分类
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办事信息
是否网办 可网上办理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通办范围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编码代码
基本编码 000511008003 实施主体编码 11620525013919569G
实施编码 11620525013919569G4000511008003 业务办理编码 11620525013919569G400051100800301
结果信息
审批结果类型 审批结果名称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不支持物流快递
审批结果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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