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机构 | 张家川回族自治县水务局 | 实施编码 | 1162052501530312794000119001000 |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行政机关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
法定办结时限 | 50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
办理地点 | 张家川县张川镇阿阳大道127号 张家川县政务服务中心51号水务局窗口 | ||||
办理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期间甘肃政务服务网可正常访问、注册和申报业务,网上受理审批工作将在节后正常进行 | ||||
咨询方式 |
电话:
(0938)7818928 |
||||
监督投诉方式 |
电话:
(0938)7881032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行政机关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到场次数 | 0次 | 必须现场办理原因说明 | 无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承诺时限 | 1个工作日 | 法定时限 | 50个工作日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 无 | ||||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 依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取水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第十九条“审批机关应当自受理取水申请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决定批准或不批准。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审批期限,不包括举行听证和征求有关部门意见所需的时间。” | ||||
特别程序 | 现场核验、听证、征求意见、专家论证、技术审查评估、报告修改等 | ||||
实施主体 | 张家川回族自治县水务局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申办主体 |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行政机关 |
委托部门 | 无 | 联办机构 | 无 | 网办深度 | 全程网办(Ⅳ级) |
事项状态 | 在用 | 咨询电话 |
电话:
(0938)7818928 |
投诉电话 |
电话:
(0938)7881032 |
咨询电话 |
电话:
|
||||
投诉电话 |
电话:
(0938)7881032 |
||||
办理地点 | 张家川县张川镇阿阳大道127号 张家川县政务服务中心51号水务局窗口 | ||||
办理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期间甘肃政务服务网可正常访问、注册和申报业务,网上受理审批工作将在节后正常进行 | ||||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 不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 是否进驻大厅 | 是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不支持 |
自然人主题分类 | 其他 | 法人主题分类 | 水务气象 | ||
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 无 | ||||
办事信息 | |||||
是否网办 | 可网上办理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 通办范围 | 全县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不支持预约办理 | ||||
编码代码 | |||||
基本编码 | 000119001000 | 实施主体编码 | 116205250153031279 | ||
实施编码 | 1162052501530312794000119001000 | 业务办理编码 | 116205250153031279400011900100003 | ||
结果信息 | |||||
审批结果类型 | 证照 | 审批结果名称 | 取水许可证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支持物流快递 |
审批结果样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