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主体 | 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 实施主体编码 | 11620525566417673Y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服务内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2007年5月1日起施行)第十九条 对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应当主动公开。 | ||
咨询方式 |
电话:
0938-78861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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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方式 |
电话:
0938-7886184 |
行使层级 | 县级 | 实施主体 | 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 实施主体编码 | 11620525566417673Y |
公共服务事项细化分类 | 主动服务类 | ||||
服务内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2007年5月1日起施行)第十九条 对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应当主动公开。 | ||||
自然人事项主题分类 | 其他 | 法人事项主题分类 | 其他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 |
主动服务对象 |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 主动服务条件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张家川县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规定。 | 主动服务频率 | 实时办理 |
主动服务方式 |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主要通过张家川县人民政府官网信息公开专栏工信局子网站和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方式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