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主体 | 张家川回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 实施主体编码 | 11620525720238818E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服务内容 | 面向自然人、法人对家庭林场建设和发展进行指导和服务。 | ||
咨询方式 |
电话:
(0938)78188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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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方式 |
电话:
(0938)4971195 |
行使层级 | 县级 | 实施主体 | 张家川回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 实施主体编码 | 11620525720238818E |
公共服务事项细化分类 | 主动服务类 | ||||
服务内容 | 面向自然人、法人对家庭林场建设和发展进行指导和服务。 | ||||
自然人事项主题分类 | 其他 | 法人事项主题分类 | 其他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 |
主动服务对象 | 家庭林场经营者 | 主动服务条件 |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中发〔2013〕1号)第三大点第一条 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乡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 2、《中共甘肃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3年农业农村工作的意见》(甘发〔2013〕1号)第二大点第三条 努力提高农户集约经营水平。采取奖励补助等多种办法,扶持发展联户经营、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 | 主动服务频率 |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期间甘肃政务服务网可正常访问、注册和申报业务,网上受理审批工作将在节后正常进行 |
主动服务方式 | 对家庭林场经营者进行专业技术指导和支持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