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事务所(分所)设立许可 天祝藏族自治县
  • 0到现场次数
  • 2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 即办件 办件类型
  • 全国 通办范围
办件评价:
指南评价:
查看评价 我要评价
受理机构 天祝藏族自治县司法局 实施编码 11620623013933897T4000112001000
服务对象 自然人,企业法人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 天祝县华藏寺镇团结路164号综治中心南二楼法律援助工作室(乘坐1路公交车到综治中心下车)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期间甘肃政务服务网武威子站可正常访问、注册和申报业务,网上受理审批工作将在节后正常进行
咨询方式

电话: 0935-3121476
地址: 甘肃省武威市天祝县文润社区华锐路60号县政务服务大厅一层
网址: 前往咨询

监督投诉方式

电话: 0935-12345
地址: 天祝县文润社区华锐路60号县政务服务大厅一层
网址: 前往投诉

基本信息 受理条件 申报材料 收费情况 法定依据 办理流程 常见问题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服务对象 自然人,企业法人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到场次数 0次 必须现场办理原因说明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承诺时限 1个工作日 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十八条 设立律师事务所,应当向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受理申请的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二十日内予以审查,并将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报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报送材料之日起十日内予以审核,作出是否准予设立的决定。准予设立的,向申请人颁发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不准予设立的,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
特别程序
实施主体 天祝藏族自治县司法局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申办主体 自然人,企业法人
委托部门 联办机构 网办深度 全程网办(Ⅳ级)
事项状态 在用 咨询电话 电话: 0935-3121476
投诉电话 电话: 0935-12345
咨询电话 电话:
投诉电话 电话: 0935-12345
办理地点 天祝县华藏寺镇团结路164号综治中心南二楼法律援助工作室(乘坐1路公交车到综治中心下车)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期间甘肃政务服务网武威子站可正常访问、注册和申报业务,网上受理审批工作将在节后正常进行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是否进驻大厅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不支持
自然人主题分类 设立变更、司法公证 法人主题分类 设立变更、司法公证
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办事信息
是否网办 可网上办理 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 通办范围 全国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不支持预约办理
编码代码
基本编码 000112001000 实施主体编码 11620623013933897T
实施编码 11620623013933897T4000112001000 业务办理编码 11620623013933897T400011200100003
结果信息
审批结果类型 证照 审批结果名称 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书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支持物流快递
审批结果样本

温馨提示

用户未登录,请先登录后再操作!

确定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