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常见问题
行使层级 | 县级 | 实施主体 | 天祝藏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 实施主体编码 | 11620623MB15325518 |
公共服务事项细化分类 | 主动服务类 | ||||
服务内容 | 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 ||||
自然人事项主题分类 | 医疗卫生 | 法人事项主题分类 | 无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主动服务对象 | 全县所有乡镇符合生育政策并准备怀孕的农村夫妇,城镇高危计划怀孕夫妇。 | 主动服务条件 | (一)符合生育政策并准备怀孕的农村夫妇; (二)农村夫妇至少一方为农业人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 (三)农村夫妇至少一方具备本地户籍或夫妇双方非本地户籍但在本地居住半年以上; (四)高危计划怀孕夫妇(包括年龄大于 35 岁,既往有出生缺陷儿孕育史、死胎死产史、自然流产史和因缺陷所致的人工流产史等,既往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癫痫、甲状腺疾病、慢性肾炎、肿瘤、结核、乙型肝炎、淋病/梅毒/衣原体感染 | 主动服务频率 | 符合条件的农村夫妇每孩次享受一次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需要再次接受检查的,可在医生指导下自费接受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计划怀孕夫妇,原则上在现居住地接受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在现居住地结算,享受与户籍人口同等服务。 |
主动服务方式 | 定点服务机构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