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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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机构服务等级评定 张掖市
实施主体 张掖市民政局 实施主体编码 116207000139261603
服务对象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 行使层级 市级/隶属
服务内容 对养老机构服务等级评定,一级以上养老机构发放等级证书,三级以上养老机构发放等级证书和等级牌匾。
咨询方式

电话: 0936-8360235 0936-8297785
地址: 张掖市甘州区杏林南路统办三号楼2楼市政务大厅民政窗口
网址: 前往咨询

监督投诉方式

电话: 0936-8360202,0936-12345
地址: 张掖市甘州区杏林南路统办三号楼2楼市政务大厅民政窗口
网址: 前往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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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常见问题
行使层级 市级/隶属 实施主体 张掖市民政局 实施主体编码 116207000139261603
公共服务事项细化分类 主动服务类
服务内容 对养老机构服务等级评定,一级以上养老机构发放等级证书,三级以上养老机构发放等级证书和等级牌匾。
自然人事项主题分类 法人事项主题分类 其他 服务对象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
主动服务对象 申请等级评定的养老机构 主动服务条件 1.依法登记;2.持续运营一年以上,并符合《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GB/T 37276-2018)中明确的申请等级评定应满足的基本要求与条件。 主动服务频率 民政部门在受理评定申请后,应当明确评定时间和日程安排。五级养老机构等级评定每年集中受理评定一次,四级及以下养老机构等级评定每年集中受理1-2次。
主动服务方式 养老机构在获得评定等级一年后,符合更高等级标准的,可向属地民政部门提出等级晋升申请,养老机构经评定晋级通过后,由民政部门发放相应等级的牌匾和证书。未通过晋级评定的,继续保留原先等级。养老机构在等级有效期内仅有一次晋级机会,且应该逐级晋升。养老机构晋升等级后的有效期为三年,在有效期内不得再次晋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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