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医疗费支付 肃南裕固族自治县
实施主体 肃南裕固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 实施主体编码 11620721MB16767318
服务对象 自然人 行使层级 县级
服务内容 符合享受生育保险相关待遇的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男职工的未就业配偶,因特殊情况未能联网结算生育医疗费,申请生育医疗费手工(零星)报销。
咨询方式

电话: 0936-6122956
地址: 甘肃省张掖市肃南裕固族自治县红湾寺镇滨河路28号政务服务中心医保窗口
网址: 前往咨询

监督投诉方式

电话: 0936-6125260
地址: 甘肃省张掖市肃南裕固族自治县红湾寺镇滨河路28号政务服务中心202室
网址: 前往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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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常见问题
行使层级 县级 实施主体 肃南裕固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 实施主体编码 11620721MB16767318
公共服务事项细化分类 主动服务类
服务内容 符合享受生育保险相关待遇的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男职工的未就业配偶,因特殊情况未能联网结算生育医疗费,申请生育医疗费手工(零星)报销。
自然人事项主题分类 社会保障(社会保险、社会救助) 法人事项主题分类 服务对象 自然人
主动服务对象 自然人 主动服务条件 1、申请人属于已办理参保手续、足额缴交生育医疗保险费后次月的1日起享受本办法规定医疗保险待遇的人员;2、参保人未足额缴交或中断缴交生育医疗保险费的,自未足额缴交或中断缴交的次月1日起,参保人停止享受生育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待遇;3、4、参保人应在医疗费用发生之日(住院从出院日)日12个月内办理,逾期不予受理。 主动服务频率 按月
主动服务方式 个人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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