兽药经营许可证首次办理(非生物制品) 高台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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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 即办件 办件类型
  • 全县 通办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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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机构 高台县农业农村局 实施编码 11620724MB172849004620120227001
服务对象 企业法人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法定办结时限 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 张掖市高台县城关镇县府东街35号(原畜牧局办公楼305室)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期间高台政务服务网可正常访问、注册和申报业务,网上受理审批工作将在节后正常进行)
咨询方式

电话: 09366626729
地址: 张掖市高台县城关镇县府东街35号(原畜牧局办公楼305室)
网址: 前往咨询

监督投诉方式

电话: 09366621619
地址: 张掖市高台县城关镇东环路599号农业农村局行政办公楼3楼
网址: 前往投诉

基本信息 受理条件 申报材料 收费情况 法定依据 办理流程 常见问题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服务对象 企业法人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到场次数 0次 必须现场办理原因说明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承诺时限 1个工作日 法定时限 30个工作日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兽药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经营兽药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与所经营的兽药相适应的兽药技术人员;(二)与所经营的兽药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库设施;(三)与所经营的兽药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人员;(四)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的其他经营条件。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申请人方可向市、县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附具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经营兽用生物制品的,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附具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审查合格的,发给兽药经营许可证;不合格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
特别程序
实施主体 高台县农业农村局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申办主体 企业法人
委托部门 联办机构 网办深度 全程网办(Ⅳ级)
事项状态 在用 咨询电话 电话: 09366626729
投诉电话 电话: 09366621619
咨询电话 电话:
投诉电话 电话: 09366621619
办理地点 张掖市高台县城关镇县府东街35号(原畜牧局办公楼305室)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期间高台政务服务网可正常访问、注册和申报业务,网上受理审批工作将在节后正常进行)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不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是否进驻大厅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不支持
自然人主题分类 法人主题分类 农林牧渔
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办事信息
是否网办 可网上办理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通办范围 全县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支持预约办理
编码代码
基本编码 620120227001 实施主体编码 11620724MB17284900
实施编码 11620724MB172849004620120227001 业务办理编码 11620724MB17284900462012022700102
结果信息
审批结果类型 证照 审批结果名称 兽药经营许可证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支持物流快递
审批结果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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