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报废注销) 山丹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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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5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 即办件 办件类型
  • 全县 通办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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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机构 山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实施编码 11620725MB163024X37000131011000
服务对象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法定办结时限 25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 甘肃省-张掖市-山丹县甘肃省张掖市山丹县-山丹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三层51-53窗口。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法定节假日期间甘肃政务服务网山丹县子站可正常访问、注册和申报业务,网上受理审批工作将在节后正常进行)
咨询方式

电话: 0936-2918086
地址: 甘肃省张掖市山丹县艾黎大道17号政务服务中心53号窗口
网址: 前往咨询

监督投诉方式

电话: 0936-2724701
地址: 甘肃省张掖市山丹县艾黎大道统办一号楼四层401室
网址: 前往投诉

基本信息 受理条件 申报材料 收费情况 法定依据 办理流程 常见问题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服务对象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到场次数 0次 必须现场办理原因说明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承诺时限 1个工作日 法定时限 25个工作日 行使层级 分级管理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08-2017) 3.4.2 受理 登记机关收到使用单位提交的申请资料后,能够当场办理的,应当当场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书面决定;不能当场办理的,应当在 5 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书面决定。申请资料不齐或者不符合规定时,应当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家的全部内容。3.4.3 审查及发证 自受理之日起 15个工作日内,登记机关应当完成审查、发证或者出具不予登记的决定,对于一次申请登记数量超过 50 台或者按单位办理使用登记的可以延长至 20 个工作日。不予登记的,出具不予登记的决定,并且书面告知不予登记的理由。登记机关对申请资料有疑问的,可以对特种设备进行现场核查。进行现场核查的,办理使用登记日期可以延长至 20 个工作日。
特别程序
实施主体 山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申办主体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委托部门 联办机构 网办深度 全程网办(Ⅳ级)
事项状态 在用 咨询电话 电话: 0936-2918086
投诉电话 电话: 0936-2724701
咨询电话 电话:
投诉电话 电话: 0936-2724701
办理地点 甘肃省-张掖市-山丹县甘肃省张掖市山丹县-山丹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三层51-53窗口。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法定节假日期间甘肃政务服务网山丹县子站可正常访问、注册和申报业务,网上受理审批工作将在节后正常进行)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是否进驻大厅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不支持
自然人主题分类 准营准办、公共安全 法人主题分类 安全生产、准营准办
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办事信息
是否网办 可网上办理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通办范围 全县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支持预约办理
编码代码
基本编码 000131011000 实施主体编码 11620725MB163024X3
实施编码 11620725MB163024X37000131011000 业务办理编码 11620725MB163024X3700013101100005
结果信息
审批结果类型 其他 审批结果名称 特种设备报废注销确认书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审批结果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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