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特困等困难群众医疗救助 灵台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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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 即办件 办件类型
  • 全县 通办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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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机构 灵台县医疗保障局 实施编码 11620822MB1503160B4000736001000
服务对象 自然人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法定办结时限 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 新兴路1号-灵台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期间甘肃政务服务网可正常访问,注册和申报业务,网上受理审批工作将在节后正常进行。
咨询方式

电话: 0933-3629147
地址: 甘肃省平凉市灵台县中台镇溪河南路253号灵台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医保服务区31号窗口
网址:

监督投诉方式

电话: 0933-5932124
地址: 甘肃省平凉市灵台县中台镇溪河南路253号灵台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2楼205办公室
网址:

基本信息 受理条件 申报材料 收费情况 法定依据 办理流程 常见问题
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服务对象 自然人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到场次数 0次 必须现场办理原因说明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承诺时限 1个工作日 法定时限 30个工作日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根据《关于缩短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时限的通知》(甘人社通【2018】339号)有关规定:(1)从2018年6月1日起,全省城乡参保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实行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2)因特殊原因未实现即时结算的,医保经办机构或乡镇卫生院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于20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内完成资料审核、信息录入和基本医疗保险报销。(3)在“一站式”即时结报实施大病保险报销时,对意外伤害、年度内有门诊慢性特殊疾病案件、分娩类案件、基本医保封顶案件等情况不能通过信息系统实现“一站式”即时结报的,由承办商业保险公司转人工报销,在承保商业保险公司审核认定资料齐全的情况下,于承保商业保险公司提交大病保险资料审核之日起3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内完成报销工作;需调查审核的案件在5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内完成大病保险报销。大病保险报销后,需进一步开展医疗救助的,于大病保险报销后10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完成医疗救助。
特别程序 1.系统“一站式”结报患者:患者出院时,医疗机构通过信息系统识别患者身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直接结算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金额,患者只需支付个人自付医疗费用。 2.系统无法“一站式”结报患者:由患者填写《甘肃省城乡居民医疗救助申请审批表》,提供住院补偿凭证,住院发票、出院证明、病历、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一卡通”账号向户口所在地乡镇卫生院申请。低收入家庭患者还需同时提供《低收入家庭申请审批表》经村委会、乡镇民政站、乡镇人民政府核查并签字盖章后与以上资料一同交乡镇卫生院。
实施主体 灵台县医疗保障局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申办主体 自然人
委托部门 联办机构 网办深度 全程网办(Ⅳ级)
事项状态 在用 咨询电话 电话: 0933-3629147
投诉电话 电话: 0933-5932124
咨询电话 电话:
投诉电话 电话: 0933-5932124
办理地点 新兴路1号-灵台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期间甘肃政务服务网可正常访问,注册和申报业务,网上受理审批工作将在节后正常进行。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是否进驻大厅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不支持
自然人主题分类 社会保障(社会保险、社会救助) 法人主题分类 社会保障
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乡政府/镇政府; 备注:如省外参保或跨省异地就医的医疗救助对象,按医疗救助有关规定需返回户籍地办理医疗救助手工一站式结算。
办事信息
是否网办 可网上办理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通办范围 全县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不支持预约办理
编码代码
基本编码 000736001000 实施主体编码 11620822MB1503160B
实施编码 11620822MB1503160B4000736001000 业务办理编码 11620822MB1503160B400073600100002
结果信息
审批结果类型 其他 审批结果名称 甘肃省城乡居民医疗救助申请审批表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不支持物流快递
审批结果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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