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主体 | 华亭市医疗保障局 | 实施主体编码 | 11620824MB1575682H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服务内容 | 符合享受生育保险相关待遇的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男职工的未就业配偶,因特殊情况未能联网结算生育医疗费,申请生育医疗费手工(零星)报销。 | ||
咨询方式 |
电话:
0933-7724016 |
||
监督投诉方式 |
电话:
0933-7728099 |
行使层级 | 县级 | 实施主体 | 华亭市医疗保障局 | 实施主体编码 | 11620824MB1575682H |
公共服务事项细化分类 | 主动服务类 | ||||
服务内容 | 符合享受生育保险相关待遇的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男职工的未就业配偶,因特殊情况未能联网结算生育医疗费,申请生育医疗费手工(零星)报销。 | ||||
自然人事项主题分类 | 社会保障(社会保险、社会救助) | 法人事项主题分类 | 无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主动服务对象 | 参保单位、参保人员 | 主动服务条件 | 1.参保女职工符合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2.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失业后,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 | 主动服务频率 | 符合主动服务条件即可受理 |
主动服务方式 | 窗口办理手工(零星)报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