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实施主体 | 庄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实施主体编码 | 116208257458979167 |
| 服务对象 | 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行政机关 | 行使层级 | 县级 |
| 服务内容 | 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单位,可按规定享受公益性岗位岗位补贴 | ||
| 咨询方式 |
电话:
0933-66105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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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督投诉方式 |
电话:
0933-66216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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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地点 | 庄浪县水洛镇东关街260号(庄浪县人社局三楼) | ||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期间甘肃政务服务网可正常访问,注册和申报业务,网上受理审批工作将在节后正常进行。 | ||
| 行使层级 | 县级 | 实施主体 | 庄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实施主体编码 | 116208257458979167 |
| 公共服务事项细化分类 | 补贴类 | ||||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承诺办结时限 | 4个工作日 |
| 承诺办结时限单位 | 无 | ||||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 | 收费依据 | 无 | 补贴标准 | 岗位补贴1130元。 |
| 自然人主题分类 | 无 | 法人主题分类 | 社会保障 | 是否网办 | 可网上办理 |
| 网上办理深度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 | 申请补贴条件 | 政府投资开发的保安、保洁、保绿、交通协管、养老服务、医护服务、残疾人居家服务、公共物业管理、旅游景区公厕保洁、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岗位,街道社区聘用的社会保障工作人员和组织开发的公益服务性岗位,以及经县级以上人社部门和财政部门共同认定的其他公益性岗位。在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单位,由人社部门和财政部门共同出具公益性岗位认定证明后,按实际招用人数给予用人单位岗位补贴。 | 申请补贴周期 | 6-12个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