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文化设施的拆除或改变功能、用途审核结果查询 庄浪县
实施主体 庄浪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实施主体编码 11620825MB1717759D
服务对象 行政机关 行使层级 县级
服务内容 面向下级人民政府,因城乡建设需要确需拆除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或者改变其功能、用途的,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在做出决定前,应当组织专家论证,并征得上一级人民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门、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 涉及大型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上一级人民政府在批准前,应当举行听证会,听取公众意见
咨询方式

电话: 0933-5915007
地址: 浪县水洛镇南滨河路东段161号政务服务中心3楼文旅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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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0933-6621432
地址: 庄浪县北滨河路文体和广电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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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庄浪县水洛镇南滨河路东段161号政务服务中心3楼14号文旅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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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常见问题
行使层级 县级 实施主体 庄浪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实施主体编码 11620825MB1717759D
服务内容 面向下级人民政府,因城乡建设需要确需拆除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或者改变其功能、用途的,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在做出决定前,应当组织专家论证,并征得上一级人民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门、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 涉及大型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上一级人民政府在批准前,应当举行听证会,听取公众意见
公共服务事项细化分类 查询类
自然人事项主题分类 法人事项主题分类 公用事业 服务对象 行政机关
查询条件 本县区域内公共文化设施的拆除或改变功能、用途审核结果查询 查询方式 电话查询,窗口查询,网上查询 查询电话 0933-5915007
查询窗口工作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期间甘肃政务服务网可正常 查询窗口地址 庄浪县水洛镇南滨河路东段161号政务服务中心3楼14号文旅局窗口
查询微信公众号 查询微博 网上查询地址 网址前往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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