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 静宁县
实施主体 静宁县民政局 实施主体编码 11620826013949370F
服务对象 自然人 行使层级 县级
服务内容 对农村留守儿童生活、学习和心理状况等方面进行关爱保护
咨询方式

电话: 0933-2536930
地址: 平凉市静宁县城关镇武穆路11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民政窗口
网址:

监督投诉方式

电话: 0933-2521481
地址: 平凉市静宁县成纪路2号民政局3楼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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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常见问题
行使层级 县级 实施主体 静宁县民政局 实施主体编码 11620826013949370F
公共服务事项细化分类 主动服务类
服务内容 对农村留守儿童生活、学习和心理状况等方面进行关爱保护
自然人事项主题分类 其他 法人事项主题分类 服务对象 自然人
主动服务对象 农村留守儿童 主动服务条件 父母双方外出务工或一方外出务工连续3个月以上,另一方无监护能力,无法与父母正常共同生活的不满16周岁农村户籍未成年人。 主动服务频率 每月一次
主动服务方式 一、精准认定农村留守儿童;二、合理确定被委托照护人;三、及时签订委托照护协议;四、认真落实委托照护责任;五、健全关爱服务队伍;六、切实履行相应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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