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受理机构 | 酒泉市公安局 | 实施编码 | 11620900013920818D3000163001001 | ||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
| 法定办结时限 | 15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7个工作日 | ||
| 办理地点 | 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富康路24号-酒泉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B区综合14-15号窗口。 | ||||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节假日除外) | ||||
| 咨询方式 |
电话:
0937-28519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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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督投诉方式 |
电话:
0937-123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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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 到场次数 | 1次 | 必须现场办理原因说明 | 第一次到现场原因: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采集申请人指纹,面见询问申请人,现场采集申请人人像,并核验申请材料。 | 权力来源 | 上级委托 |
| 承诺时限 | 7个工作日 | 法定时限 | 15个工作日 | 行使层级 | 市级/隶属 |
|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 居民在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普通护照应当自受理申请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审批签发并制作普通护照。跨省异地申请普通护照的签发时限为20日。在偏远地区或者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不能在上述时限内签发普通护照的,经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负责人批准,普通护照的签发时限可以延长30天。 公民因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可申请加急办理普通护照:因出国奔丧、探望危重病人的;前往国入境许可或者签证有效期即将届满的;紧急出国出境参加会议谈判、签订合同;出国留学报到时间临近、行前证件遗失损毁;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认可的其他紧急事由需要立即出国出境的。对具备上述加急事由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要求其提交相应材料,对批准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审批签发并制作普通护照。 | ||||
|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 《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和出入境通行证签发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公民申请普通护照或者申请普通护照变更加注、换发、补发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内签发。 | ||||
| 特别程序 | 无 | ||||
| 实施主体 | 酒泉市公安局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申办主体 | 自然人 |
| 委托部门 | 无 | 联办机构 | 无 | 网办深度 | 在线核验(Ⅲ级) |
| 事项状态 | 在用 | 咨询电话 |
电话:
0937-2851953 |
投诉电话 |
电话:
0937-12345 |
| 咨询电话 |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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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诉电话 |
电话:
0937-123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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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地点 | 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富康路24号-酒泉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B区综合14-15号窗口。 | ||||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节假日除外) | ||||
|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 不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 是否进驻大厅 | 是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支持 |
| 自然人主题分类 | 出境入境 | 法人主题分类 | 无 | ||
| 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 无 | ||||
| 办事信息 | |||||
| 是否网办 | 可网上办理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通办范围 | 全国 |
| 编码代码 | |||||
| 基本编码 | 000163001001 | 实施主体编码 | 11620900013920818D | ||
| 实施编码 | 11620900013920818D3000163001001 | 业务办理编码 | 11620900013920818D300016300100104 | ||
| 结果信息 | |||||
| 审批结果类型 | 证照 | 审批结果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支持物流快递 |
| 审批结果样本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