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费用报销直接结算 酒泉市
实施主体 酒泉市医疗保障局 实施主体编码 11620900MB1687510K
服务对象 自然人 行使层级 市级/隶属
服务内容 医疗保障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参保人员持医保凭证就医、购药发生的应由医疗保障基金支付部分的费用
咨询方式

电话: 0937-2829839
地址: 酒泉市肃州区富康路24号酒泉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B区综合1-6号窗口
网址: 前往咨询

监督投诉方式

电话: 0937-12345
地址: 酒泉市肃州区富康路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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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常见问题
行使层级 市级/隶属 实施主体 酒泉市医疗保障局 实施主体编码 11620900MB1687510K
公共服务事项细化分类 主动服务类
服务内容 医疗保障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参保人员持医保凭证就医、购药发生的应由医疗保障基金支付部分的费用
自然人事项主题分类 医疗卫生 法人事项主题分类 服务对象 自然人
主动服务对象 参保人员 主动服务条件 符合医疗费用报销直接结算的参保人员 主动服务频率 按照参保人申请需求主动服务
主动服务方式 定点医药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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