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 肃州区
实施主体 肃州区民政局 实施主体编码 11620902013922020K
服务对象 自然人 行使层级 县级
服务内容 对农村留守儿童生活、学习和心理状况等方面进行关爱保护
咨询方式

电话: 0937-5995011
地址: 酒泉市肃州区富康路10号肃州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自然人事务大厅A11号窗口
网址: 前往咨询

监督投诉方式

电话: 0937-12345
地址: 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富康路10号肃州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股
网址: 前往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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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常见问题
行使层级 县级 实施主体 肃州区民政局 实施主体编码 11620902013922020K
公共服务事项细化分类 主动服务类
服务内容 对农村留守儿童生活、学习和心理状况等方面进行关爱保护
自然人事项主题分类 其他 法人事项主题分类 服务对象 自然人
主动服务对象 农村留守儿童 主动服务条件 因父母双方外出务工或一方外出务工连续3个月以上,另一方无监护能力,无法与父母正常共同生活的不满16周岁农村户籍未成年人 主动服务频率 儿童主任每三个月至少家访一次
主动服务方式 对农村留守儿童进行家庭走访、监护指导、政策链接、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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