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救助对象手工(零星)报销 肃州区
实施主体 肃州区医疗保障局 实施主体编码 11620902MB177194XK
服务对象 自然人 行使层级 县级
服务内容 对医疗救助对象经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支付后, 个人及其家庭难以承受的符合规定的自付医疗费用给予的救助未联网结算的,可申请办理手工(零星)报销。
咨询方式

电话: 0937-2815615
地址: 酒泉市肃州区肃北路4号人社大楼一楼医保服务大厅综合1号窗口
网址: 前往咨询

监督投诉方式

电话: 0937-12345
地址: 酒泉市肃州区肃北路4号人社大楼医保中心6405办公室
网址: 前往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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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常见问题
行使层级 县级 实施主体 肃州区医疗保障局 实施主体编码 11620902MB177194XK
公共服务事项细化分类 主动服务类
服务内容 对医疗救助对象经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支付后, 个人及其家庭难以承受的符合规定的自付医疗费用给予的救助未联网结算的,可申请办理手工(零星)报销。
自然人事项主题分类 社会保障(社会保险、社会救助) 法人事项主题分类 无 服务对象 自然人
主动服务对象 自然人 主动服务条件 符合城乡医疗救助参保人员 主动服务频率 正常工作日
主动服务方式 费用支付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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