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主体 | 金塔县发展和改革局 | 实施主体编码 | 11620921013924181H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服务内容 | (一)广泛开展宣传《宪法》《民法典》《国防动员法》《人民防空法》等依法行政领域的法律法规,引导和帮助公众学习人防法律知识,努力增强公众人防法律意识和防空防灾等公共安全知识; (二)结合宪法宣传日、人民防空成立日、防空警报试鸣日以及防灾减灾日等特殊节日,通过悬挂横幅、电子屏幕滚动播放、发放传单等形式集中开展人防知识普及宣传教育; (三)协调各市州教育系统选择中(小)学校开展防空防灾知识教育 | ||
咨询方式 |
电话:
0937-4425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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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方式 |
电话:
0937-12345 |
行使层级 | 县级 | 实施主体 | 金塔县发展和改革局 | 实施主体编码 | 11620921013924181H |
公共服务事项细化分类 | 主动服务类 | ||||
服务内容 | (一)广泛开展宣传《宪法》《民法典》《国防动员法》《人民防空法》等依法行政领域的法律法规,引导和帮助公众学习人防法律知识,努力增强公众人防法律意识和防空防灾等公共安全知识; (二)结合宪法宣传日、人民防空成立日、防空警报试鸣日以及防灾减灾日等特殊节日,通过悬挂横幅、电子屏幕滚动播放、发放传单等形式集中开展人防知识普及宣传教育; (三)协调各市州教育系统选择中(小)学校开展防空防灾知识教育 | ||||
自然人事项主题分类 | 其他 | 法人事项主题分类 | 其他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
主动服务对象 |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 主动服务条件 | 无 | 主动服务频率 | 1年至少1次 |
主动服务方式 | 人民防空演练、教育培训、人防主题活动、集中宣传、新闻媒体宣传、网络宣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