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实施主体 | 金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实施主体编码 | 1162092101392427XW |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行使层级 | 县级 |
| 服务内容 | 为符合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的企业在职职工、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提供服务 | ||
| 咨询方式 |
电话:
0937-44260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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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督投诉方式 |
电话:
0937-123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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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地点 | 甘肃省酒泉市金塔县文化街30号金塔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大厅F03、F04、D12号社保窗口 | ||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法定节假日期间甘肃政务服务网金塔县子站可正常访问、注册和申报,网上受理审批工作将在节后正常进行,如需延时服务请提前预约。 | ||
| 行使层级 | 县级 | 实施主体 | 金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实施主体编码 | 1162092101392427XW |
| 公共服务事项细化分类 | 补贴类 | ||||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 承诺办结时限单位 | 无 | ||||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 | 收费依据 | 无 | 补贴标准 | 企业职工取得初级(五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补贴标准1000元;企业职工取得中级(四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补贴标准1500元;企业职工取得高级(三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补贴标准2000元。 |
| 自然人主题分类 | 社会保障(社会保险、社会救助) | 法人主题分类 | 无 | 是否网办 | 可网上办理 |
| 网上办理深度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互联网电子证照反馈,其他 | 申请补贴条件 | 1.失业保险缴费需累计达12个月及以上;2.取证时和申请时为正常参保缴费的企业在职职工,无社保欠费情况。3.证书信息可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http://zscx.osta.org.cn/)查询到的。 | 申请补贴周期 | 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