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机动车联系方式 金塔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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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即办件 办件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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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机构 金塔县公安局 实施编码 11620921013924288W4622009095000
服务对象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 酒泉市金塔县文化街14号金塔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大厅4号驾驶证核发窗口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法定节假日期间甘肃政务服务网金塔县子站可正常访问、注册和申报,网上受理审批工作将在节后正常进行,如需延时服务请提前预约。
咨询方式

电话: 0937-5905196
地址: 酒泉市金塔县文化街14号金塔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大厅4号驾驶证核发窗口
网址: 前往咨询

监督投诉方式

电话: 0937-12345
地址: 酒泉市金塔县政务服务中心综合办公室
网址: 前往投诉

基本信息 受理条件 申报材料 收费情况 法定依据 办理流程 常见问题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服务对象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到场次数 0次 必须现场办理原因说明 权力来源
承诺时限 1个工作日 法定时限 1个工作日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七条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迁移或者机动车所有人姓名(单位名称)、联系方式变更的,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备案。 (一)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迁移、机动车所有人姓名(单位名称)变更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提交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和相关变更证明。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备案事项,重新核发行驶证。 (二)机动车所有人联系方式变更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提交身份证明和行驶证。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办理备案。
特别程序 无。
实施主体 金塔县公安局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申办主体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委托部门 联办机构 网办深度 全程网办(Ⅳ级)
事项状态 在用 咨询电话 电话: 0937-5905196
投诉电话 电话: 0937-12345
咨询电话 电话:
投诉电话 电话: 0937-12345
办理地点 酒泉市金塔县文化街14号金塔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大厅4号驾驶证核发窗口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法定节假日期间甘肃政务服务网金塔县子站可正常访问、注册和申报,网上受理审批工作将在节后正常进行,如需延时服务请提前预约。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是否进驻大厅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不支持
自然人主题分类 其他 法人主题分类 其他
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无。
办事信息
是否网办 可网上办理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通办范围 全市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不支持预约办理
编码代码
基本编码 622009095000 实施主体编码 11620921013924288W
实施编码 11620921013924288W4622009095000 业务办理编码 11620921013924288W462200909500001
结果信息
审批结果类型 审批结果名称 无。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不支持物流快递
审批结果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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