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实施主体 | 金塔县医疗保障局 | 实施主体编码 | 11620921MB1770859A |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行使层级 | 县级 |
| 服务内容 | 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治疗、透析、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肾移植抗排异治疗、骨髓移植抗排异治疗、心移植抗排异治疗、肝移植抗排异治疗、肺移植抗排异治疗和肝肾移植抗排异治疗)等5种门诊慢特病病种实现跨省直接结算 | ||
| 咨询方式 |
电话:
0937-44257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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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督投诉方式 |
电话:
0937-123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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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使层级 | 县级 | 实施主体 | 金塔县医疗保障局 | 实施主体编码 | 11620921MB1770859A |
| 公共服务事项细化分类 | 主动服务类 | ||||
| 服务内容 | 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治疗、透析、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肾移植抗排异治疗、骨髓移植抗排异治疗、心移植抗排异治疗、肝移植抗排异治疗、肺移植抗排异治疗和肝肾移植抗排异治疗)等5种门诊慢特病病种实现跨省直接结算 | ||||
| 自然人事项主题分类 | 医疗卫生 | 法人事项主题分类 | 无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 主动服务对象 | 长期异地居住患者:包括退休后到异地养老的老年人、因工作调动家属随迁到其他城市生活的慢特病患者等。这些患者由于长时间在异地生活,需要在当地使用医保进行门诊慢特病治疗结算。 异地工作人群:例如一些被单位派遣到外地长期工作的职工,他们患有门诊慢特病,需要在工作地享受医保报销服务。 转诊患者:在本地医院诊断后,因病情需要转诊至外地医疗机构进行门诊慢特病 | 主动服务条件 | 系统数据筛选:医保部门通过医保信息系统筛选出在参保地已办理了五种门诊慢特病(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认定,且有异地就医记录或者在异地长期居住登记信息的参保人。 政策调整通知:当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政策有新的调整,如报销比例变化、新增定点医疗机构、病种认定标准改变等情况,对所有可能涉及的参保人群都需要提供主动服务。 | 主动服务频率 | 1.定期政策推送:对于普通的政策信息更新,如每季度一次通过短信、医保服务平台消息推送等方式向主动服务对象推送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的最新政策解读,包括报销范围、结算流程等方面的变化。2.问题跟踪反馈:如果参保人正在处理跨省结算相关的问题,如正在进行手工报销或者备案信息修改等流程,每周至少一次主动联系参保人了解进度,反馈处理情况,直到问题解决。3.新参保人定期关怀。 |
| 主动服务方式 | 1.利用国家医保服务平台 APP 的消息功能、微信公众号客服功能、短信群发等方式,主动向服务对象发送政策信息、办理提醒、问题反馈等内容。2.对于需要详细解答或者情况比较复杂的参保人,通过电话进行一对一沟通。3.在参保地和就医地的医保经办机构服务窗口办理或咨询的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相关业务。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