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具医学诊断证明 金塔县
实施主体 金塔县卫生健康局 实施主体编码 11620921MB1771106B
服务对象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 行使层级 县级
服务内容 向就诊患者出具医学诊断证明
咨询方式

电话: 0937-4562891;0937-4430011;0937-4400015;0937-4480034;0937-4520014;0937—4510016;0937-4532005;0937—4470046;0937-4460019;0937-4490010;0937-4410809;0937-4424604;0937-4427266
地址: 酒泉市金塔县文化街14号金塔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C5号卫生健康窗口,酒泉市金塔县金塔镇卫生院;酒泉市金塔县三合乡卫生院;酒泉市金塔县东坝镇卫生院;酒泉市金塔县大庄子镇卫生院;酒泉市金塔县古城乡卫生院;酒泉市金塔县中东镇卫生院;酒泉市金塔县西坝镇卫生院;酒泉市金塔县鼎新镇卫生院;酒泉市金塔县航天镇卫生院;酒泉市金塔县羊井子湾乡卫生院;酒泉市金塔县人民医院;酒泉市金塔县中医医院;酒泉市金塔县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邮编:735300
网址: 前往咨询

监督投诉方式

电话: 0937-12345
地址: 酒泉市金塔县政务服务中心综合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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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层级 县级 实施主体 金塔县卫生健康局 实施主体编码 11620921MB1771106B
公共服务事项细化分类 主动服务类
服务内容 向就诊患者出具医学诊断证明
自然人事项主题分类 医疗卫生 法人事项主题分类 医疗卫生 服务对象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
主动服务对象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 主动服务条件 患者本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相关材料向当事医生提出申请,经当事医生审查审核据实提交的相关材料后,当事医生开具医学诊断证明书。 主动服务频率 法定工作日均提供服务
主动服务方式 患者或患者家属在就诊医院按流程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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