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主体 | 金塔县卫生健康局 | 实施主体编码 | 11620921MB1771106B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服务内容 | 院前医疗急救服务 | ||
咨询方式 |
电话:
0937-4562891;0937-4430011;0937-4400015;0937-4480034;0937-4520014;0937—4510016;0937-4532005;0937—4470046;0937-4460019;0937-4490010;0937-4410809;0937-4424604;邮编:735300 |
||
监督投诉方式 |
电话:
0937-12345 |
行使层级 | 县级 | 实施主体 | 金塔县卫生健康局 | 实施主体编码 | 11620921MB1771106B |
公共服务事项细化分类 | 主动服务类 | ||||
服务内容 | 院前医疗急救服务 | ||||
自然人事项主题分类 | 医疗卫生 | 法人事项主题分类 | 医疗卫生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 |
主动服务对象 | 各类急症患者 | 主动服务条件 | 通过呼救120急救电话,告知调度员现场详细地点、等车地点以及患者基本情况(性别、年龄、主诉等), 呼救者在约定等车地点迎接救护车及急救医护人员,引导医护人员到达患者身边。 | 主动服务频率 | 120急救电话全天24小时服务 |
主动服务方式 | 受理120急救电话呼救后,120急救调度员依据现场详细地点以及患者基本情况(性别、年龄、主诉等)调派就近急救分站人员赶赴现场,院前急救人员到达现场后为患者开展各项现场急救服务,待患者病情稳定后,按照“就近、就急、就专业及患者家属意愿”的原则将患者转送至医院,与院方交接后返回急救分站待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