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办1000人以上5000人以下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 肃北蒙古族自治县
  • 0次 到现场次数
  • 7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 即办件 办件类型
  • 全县 通办范围
办件评价:
指南评价:
查看评价 我要评价
受理机构 肃北蒙古族自治县公安局 实施编码 11620923013924413E4000109120004
服务对象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行政机关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法定办结时限 7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 酒泉市肃北县党城湾镇泰吉路9号肃北县政务服务中心A区1-5号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 工作日夏季:上午8:30-12:00 ,下午 3:00-6:00。冬季: 上午9:00-12:00,下午: 2:30-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方式

电话: 0937-8128111
地址: 酒泉市肃北县党城湾镇泰吉路9号肃北县政务服务中心A区1-5号综合窗口
网址: 前往咨询

监督投诉方式

电话: 0937-12345
地址: 酒泉市肃北县党城湾镇泰吉路9号肃北县政务服务中心
网址: 前往投诉

基本信息 受理条件 申报材料 收费情况 法定依据 办理流程 常见问题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服务对象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行政机关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到场次数 0次 必须现场办理原因说明 无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承诺时限 1个工作日 法定时限 7个工作日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无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第十四条:公安机关收到申请材料应当依法做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对受理的申请,应当自受理之日起7日内进行审查,对活动场所进行查验,对符合安全条件的,做出许可决定;对不符合安全条件的,做出不予许可的决定,并书面说明理由。
特别程序 需要现场勘验
实施主体 肃北蒙古族自治县公安局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申办主体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行政机关
委托部门 无 联办机构 无 网办深度 全程网办(Ⅳ级)
事项状态 在用 咨询电话 电话: 0937-8128111
投诉电话 电话: 0937-12345
咨询电话 电话:
投诉电话 电话: 0937-12345
办理地点 酒泉市肃北县党城湾镇泰吉路9号肃北县政务服务中心A区1-5号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 工作日夏季:上午8:30-12:00 ,下午 3:00-6:00。冬季: 上午9:00-12:00,下午: 2:30-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是否进驻大厅 是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不支持
自然人主题分类 无 法人主题分类 准营准办
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无
办事信息
是否网办 可网上办理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通办范围 全县
编码代码
基本编码 000109120004 实施主体编码 11620923013924413E
实施编码 11620923013924413E4000109120004 业务办理编码 11620923013924413E400010912000401
结果信息
审批结果类型 批文 审批结果名称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决定书或不予安全许可决定书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不支持物流快递
审批结果样本

温馨提示

用户未登录,请先登录后再操作!

确定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