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实施主体 | 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实施主体编码 | 11620924767740637N |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 | 行使层级 | 县级 |
| 服务内容 | (一)国防观念宣传教育 主要是使主体公民树立三种观念,认清三个关系。即:牢固对立国家利益高于一切的观念,居安思危的观念,长期准备的观念;正确认识战争与和平的关系,“国富”与“国安”的关系,国防建设与经济社会建设的关系。 (二)人民防空政策法规宣传教育 主要是向全社会宣传人民防空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使各部门、单位和广大民众了解掌握应履行的人民防空责任、权力、义务,做到学法、知法、守法 | ||
| 咨询方式 |
电话:
0937-83221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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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督投诉方式 |
电话:
0937-83226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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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使层级 | 县级 | 实施主体 | 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实施主体编码 | 11620924767740637N |
| 公共服务事项细化分类 | 主动服务类 | ||||
| 服务内容 | (一)国防观念宣传教育 主要是使主体公民树立三种观念,认清三个关系。即:牢固对立国家利益高于一切的观念,居安思危的观念,长期准备的观念;正确认识战争与和平的关系,“国富”与“国安”的关系,国防建设与经济社会建设的关系。 (二)人民防空政策法规宣传教育 主要是向全社会宣传人民防空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使各部门、单位和广大民众了解掌握应履行的人民防空责任、权力、义务,做到学法、知法、守法 | ||||
| 自然人事项主题分类 | 其他 | 法人事项主题分类 | 其他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 |
| 主动服务对象 | 市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他相关行政机构、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 | 主动服务条件 | 根据省人防办年度人防教育计划精神,制订市级年度人防教育计划,推进实施 | 主动服务频率 | 按照市级年度人防教育计划实施 |
| 主动服务方式 | 配合指导市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行政机构、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做好人民防空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宣传教育培训,依法对人民防空教育工作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