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换发 正宁县
  • 0到现场次数
  • 15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 5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 承诺件 办件类型
  • 全县 通办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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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机构 正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实施编码 11621025MB185135XX4000172005000
服务对象 企业法人,非法人企业 办件类型 承诺件
法定办结时限 15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5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 正宁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号窗口(正宁县北街7号)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方式

电话: 0934-6261198
地址: 正宁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号窗口(正宁县北街7号)
网址: 前往咨询

监督投诉方式

电话: 0934-6122698
地址: 正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三楼党政综合办公室(正宁县南环路1号)
网址: 前往投诉

基本信息 受理条件 申报材料 收费情况 法定依据 办理流程 常见问题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服务对象 企业法人,非法人企业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到场次数 0次 必须现场办理原因说明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承诺时限 5个工作日 法定时限 15个工作日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压缩受理、审核环节办理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根据《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6号,根据2017年11月7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修正)第九条“受理申请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收到验收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依据开办药品零售企业验收实施标准组织验收,作出是否发给《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决定”第十九条 “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经营药品的,持证企业应在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内,向原发证机关申请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原发证机关按本办法规定的申办条件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收回原证,换发新证。”
特别程序
实施主体 正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申办主体 企业法人,非法人企业
委托部门 联办机构 网办深度 在线核验(Ⅲ级)
事项状态 在用 咨询电话 电话: 0934-6261198
投诉电话 电话: 0934-6122698
咨询电话 电话:
投诉电话 电话: 0934-6122698
办理地点 正宁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号窗口(正宁县北街7号)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是否进驻大厅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不支持
自然人主题分类 法人主题分类 准营准办
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办事信息
是否网办 可网上办理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通办范围 全县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支持预约办理
编码代码
基本编码 000172005000 实施主体编码 11621025MB185135XX
实施编码 11621025MB185135XX4000172005000 业务办理编码 11621025MB185135XX400017200500003
结果信息
审批结果类型 证照 审批结果名称 药品经营许可证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支持物流快递
审批结果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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