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费用结算 镇原县
实施主体 镇原县医疗保障局 实施主体编码 11621027MB1961604K
服务对象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 行使层级 县级
服务内容 医疗保障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参保人员持医保凭证就医、购药发生的应由医疗保障基金支付部分的费用。
咨询方式

电话: 0934-7169308
地址: 甘肃省庆阳市镇原县城关镇文汇路12号林水大厦政务服务中心一楼F区F001窗口
网址: 前往咨询

监督投诉方式

电话: 0931-7139899
地址: 镇原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绩效考评股(镇原县城关镇文汇路12号林水大厦403办公室)
网址: 前往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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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常见问题
行使层级 县级 实施主体 镇原县医疗保障局 实施主体编码 11621027MB1961604K
公共服务事项细化分类 主动服务类
服务内容 医疗保障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参保人员持医保凭证就医、购药发生的应由医疗保障基金支付部分的费用。
自然人事项主题分类 社会保障(社会保险、社会救助) 法人事项主题分类 其他 服务对象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
主动服务对象 所有医疗机构就医人员 主动服务条件 符合政策范围的费用 主动服务频率 随时
主动服务方式 随到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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