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医疗费支付 定西市
实施主体 定西市医疗保障局 实施主体编码 11621100MB1687465M
服务对象 自然人 行使层级 市级/隶属
服务内容 符合享受生育保险相关待遇的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因特殊情况未能联网结算计划生育医疗费用的,包括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实施放置或者取出宫内节育器、人工流产术或者引产术、输卵管或者输精管结扎以及复通手术等所发生的符合生育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申请办理计划生育医疗费手工(零星)报销。
咨询方式

电话: 0932-5941806
地址: 定西市安定区漳县街12号市民服务中心一楼服务大厅11-13号窗口
网址: 前往咨询

监督投诉方式

电话: 0932-5941988
地址: 定西市安定区漳县街12号市医保局四楼418室
网址: 前往投诉

办件评价:
指南评价:
查看评价 我要评价
基本信息 常见问题
行使层级 市级/隶属 实施主体 定西市医疗保障局 实施主体编码 11621100MB1687465M
公共服务事项细化分类 主动服务类
服务内容 符合享受生育保险相关待遇的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因特殊情况未能联网结算计划生育医疗费用的,包括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实施放置或者取出宫内节育器、人工流产术或者引产术、输卵管或者输精管结扎以及复通手术等所发生的符合生育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申请办理计划生育医疗费手工(零星)报销。
自然人事项主题分类 社会保障(社会保险、社会救助) 法人事项主题分类 服务对象 自然人
主动服务对象 自然人 主动服务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35号)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主动服务频率 实时
主动服务方式 信息公开

温馨提示

用户未登录,请先登录后再操作!

确定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