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医学证明办理
安定区
基本信息
常见问题
行使层级 | 县级 | 实施主体 | 安定区卫生健康局 | 实施主体编码 | 11621102MB191244X8 |
公共服务事项细化分类 | 主动服务类 | ||||
服务内容 | 医疗卫生机构为其负责救治或正常死亡调查的在中国大陆死亡的中国公民、台港澳居民和外国人(含死亡新生儿)办理《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 | ||||
自然人事项主题分类 | 医疗卫生 | 法人事项主题分类 | 无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主动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主动服务条件 | 医疗机构诊治死亡的或正常死亡 | 主动服务频率 | 随时 |
主动服务方式 | 医疗机构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