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居民(国民)申请启动税务相互协商程序 通渭县
  • 0到现场次数
  • 35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 即办件 办件类型
  • 全县 通办范围
办件评价:
指南评价:
查看评价 我要评价
受理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通渭县税务局 实施编码 11621121MB159500X74002030043000
服务对象 企业法人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法定办结时限 35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 甘肃省定西市通渭县平襄镇陇阳路1号(通渭县政务大厅税务局窗口)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咨询方式

电话: 0932-5552192
地址: 甘肃省定西市通渭县平襄镇陇阳路1号(通渭县政务大厅税务局窗口)
网址: 前往咨询

监督投诉方式

电话: 0932-5550313
地址: 甘肃省定西市通渭县平襄镇文化街53号通渭县税务局312室
网址: 前往投诉

基本信息 受理条件 申报材料 收费情况 法定依据 办理流程 常见问题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服务对象 企业法人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到场次数 0次 必须现场办理原因说明 权力来源
承诺时限 1个工作日 法定时限 35个工作日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受理申请的省税务机关应在15个工作日内,将申请上报国家税务总局,并将情况告知申请人。 申请人对省税务机关拒绝受理的决定不服的,可在收到书面告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省税务机关或国家税务总局提出异议申请。省税务机关收到异议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将申请人的材料,连同省税务机关的意见和依据上报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收到申请后,在20个工作日内处理。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受理申请的省税务机关应在15个工作日内,将申请上报国家税务总局,并将情况告知申请人。 申请人对省税务机关拒绝受理的决定不服的,可在收到书面告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省税务机关或国家税务总局提出异议申请。省税务机关收到异议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将申请人的材料,连同省税务机关的意见和依据上报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收到申请后,在20个工作日内处理。
特别程序
实施主体 国家税务总局通渭县税务局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申办主体 企业法人
委托部门 联办机构 网办深度 在线核验(Ⅲ级)
事项状态 在用 咨询电话 电话: 0932-5552192
投诉电话 电话: 0932-5550313
咨询电话 电话:
投诉电话 电话: 0932-5550313
办理地点 甘肃省定西市通渭县平襄镇陇阳路1号(通渭县政务大厅税务局窗口)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是否进驻大厅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不支持
自然人主题分类 法人主题分类 税收财务
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办事信息
是否网办 可网上办理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通办范围 全县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支持预约办理
编码代码
基本编码 002030043000 实施主体编码 11621121MB159500X7
实施编码 11621121MB159500X74002030043000 业务办理编码 11621121MB159500X7400203004300001
结果信息
审批结果类型 其他 审批结果名称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不支持物流快递
审批结果样本

温馨提示

用户未登录,请先登录后再操作!

确定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