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主体 | 陇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实施主体编码 | 11621122015331718J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服务内容 | 业务部门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工伤职工本人工资或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核定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和生活护理费 | ||
咨询方式 |
电话:
0932-66255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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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方式 |
电话:
0932-66247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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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甘肃省定西市陇西县巩昌镇福星路双创园中恒8号楼政务服务大厅一楼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4号窗口 |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
行使层级 | 县级 | 实施主体 | 陇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实施主体编码 | 11621122015331718J |
公共服务事项细化分类 | 补贴类 |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 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单位 | 无 |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 | 收费依据 | 无 | 补贴标准 |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7、25、23、21、18、16、13、11、9、7个月的本人工资。 伤残津贴:标准分别为本人工资的90%、85%、80%、75%。生活护理费:分别以甘肃省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30%。 |
自然人主题分类 | 社会保障(社会保险、社会救助) | 法人主题分类 | 社会保障 | 是否网办 | 可网上办理 |
网上办理深度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 | 申请补贴条件 | 工伤认定结论书,劳动能力等级,生活自理依赖等级,本人工资, | 申请补贴周期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