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机构 | 陇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实施编码 | 11621122MB1533087W4621031068000 |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
法定办结时限 | 15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
办理地点 | 甘肃省陇西县巩昌镇中恒创业园8号楼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市场监督管理局9号窗口 |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 | ||||
咨询方式 |
电话:
(0932)6605304 |
||||
监督投诉方式 |
电话:
(0932)5964209 |
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到场次数 | 0次 | 必须现场办理原因说明 | 无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承诺时限 | 1个工作日 | 法定时限 | 15个工作日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 无 | ||||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第三十二条 市场主体注销登记前依法应当清算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将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清算组可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布债权人公告。 清算组应当自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市场主体申请注销登记前,应当依法办理分支机构注销登记。 | ||||
特别程序 | 无 | ||||
实施主体 | 陇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申办主体 |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
委托部门 | 无 | 联办机构 | 无 | 网办深度 | 全程网办(Ⅳ级) |
事项状态 | 在用 | 咨询电话 |
电话:
(0932)6605304 |
投诉电话 |
电话:
(0932)5964209 |
咨询电话 |
电话:
|
||||
投诉电话 |
电话:
(0932)5964209 |
||||
办理地点 | 甘肃省陇西县巩昌镇中恒创业园8号楼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市场监督管理局9号窗口 |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 | ||||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 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 是否进驻大厅 | 是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不支持 |
自然人主题分类 | 其他 | 法人主题分类 | 其他 | ||
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 无 | ||||
办事信息 | |||||
是否网办 | 可网上办理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 通办范围 | 全县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支持预约办理 | ||||
编码代码 | |||||
基本编码 | 621031068000 | 实施主体编码 | 11621122MB1533087W | ||
实施编码 | 11621122MB1533087W4621031068000 | 业务办理编码 | 11621122MB1533087W462103106800075 | ||
结果信息 | |||||
审批结果类型 | 无 | 审批结果名称 | 无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支持物流快递 |
审批结果样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