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清算组备案 陇西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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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5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 即办件 办件类型
  • 全县 通办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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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机构 陇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实施编码 11621122MB1533087W4621031068000
服务对象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法定办结时限 15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 甘肃省陇西县巩昌镇中恒创业园8号楼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市场监督管理局9号窗口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
咨询方式

电话: (0932)6605304
地址: 甘肃省陇西县巩昌镇中恒创业园8号楼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市场监督管理局9号窗口
网址: 前往咨询

监督投诉方式

电话: (0932)5964209
地址: 甘肃省陇西县巩昌镇北城社区长安路29号3楼327室
网址: 前往投诉

基本信息 受理条件 申报材料 收费情况 法定依据 办理流程 常见问题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服务对象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到场次数 0次 必须现场办理原因说明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承诺时限 1个工作日 法定时限 15个工作日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第三十二条 市场主体注销登记前依法应当清算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将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清算组可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布债权人公告。 清算组应当自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市场主体申请注销登记前,应当依法办理分支机构注销登记。
特别程序
实施主体 陇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申办主体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委托部门 联办机构 网办深度 全程网办(Ⅳ级)
事项状态 在用 咨询电话 电话: (0932)6605304
投诉电话 电话: (0932)5964209
咨询电话 电话:
投诉电话 电话: (0932)5964209
办理地点 甘肃省陇西县巩昌镇中恒创业园8号楼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市场监督管理局9号窗口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是否进驻大厅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不支持
自然人主题分类 其他 法人主题分类 其他
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办事信息
是否网办 可网上办理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通办范围 全县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支持预约办理
编码代码
基本编码 621031068000 实施主体编码 11621122MB1533087W
实施编码 11621122MB1533087W4621031068000 业务办理编码 11621122MB1533087W462103106800075
结果信息
审批结果类型 审批结果名称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支持物流快递
审批结果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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