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机构 | 渭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实施编码 | 1162112372023229974000172005000 | ||
服务对象 | 企业法人,非法人企业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
法定办结时限 | 15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
办理地点 | 甘肃省定西市渭源县清源镇新街1号政务服务大厅二楼23号市场监管局窗口 |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咨询方式 |
电话:
0932-59161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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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方式 |
电话:
0932-4133328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服务对象 | 企业法人,非法人企业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到场次数 | 0次 | 必须现场办理原因说明 | 无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承诺时限 | 1个工作日 | 法定时限 | 15个工作日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 现场检查、技术审评、公示期不计入承诺时限。根据《药品检查管理办法(试行)》第三十六条“市县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实施药品零售企业现场检查前,应当制定现场检查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现场检查。制定工作方案及实施现场检查工作时限为10个工作日。” | ||||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 根据《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6号,根据2017年11月7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修正)第九条“受理申请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收到验收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依据开办药品零售企业验收实施标准组织验收,作出是否发给《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决定”第十九条 “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经营药品的,持证企业应在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内,向原发证机关申请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原发证机关按本办法规定的申办条件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收回原证,换发新证。” | ||||
特别程序 | 现场检查 | ||||
实施主体 | 渭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申办主体 | 企业法人,非法人企业 |
委托部门 | 无 | 联办机构 | 无 | 网办深度 | 在线核验(Ⅲ级) |
事项状态 | 在用 | 咨询电话 |
电话:
0932-5916183 |
投诉电话 |
电话:
0932-4133328 |
咨询电话 |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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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电话 |
电话:
0932-41333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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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甘肃省定西市渭源县清源镇新街1号政务服务大厅二楼23号市场监管局窗口 |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 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 是否进驻大厅 | 是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不支持 |
自然人主题分类 | 无 | 法人主题分类 | 准营准办 | ||
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 无 | ||||
办事信息 | |||||
是否网办 | 可网上办理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 通办范围 | 全省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支持预约办理 | ||||
编码代码 | |||||
基本编码 | 000172005000 | 实施主体编码 | 116211237202322997 | ||
实施编码 | 1162112372023229974000172005000 | 业务办理编码 | 116211237202322997400017200500003 | ||
结果信息 | |||||
审批结果类型 | 证照 | 审批结果名称 | 药品经营许可证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支持物流快递 |
审批结果样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