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机构 | 陇南市民宗委 | 实施编码 | 1162120001393953563000141006000 | ||
服务对象 | 社会组织法人,其他组织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
法定办结时限 | 15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
办理地点 | 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江北街道办事处五凤社区阶州大道33号市行政中心统办楼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宗教科217室 | ||||
办理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咨询方式 |
电话:
(0939)82221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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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方式 |
电话:
(0939)8255863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服务对象 | 社会组织法人,其他组织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到场次数 | 1次 | 必须现场办理原因说明 | 第一次到现场原因:需现场核查、提交材料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承诺时限 | 1个工作日 | 法定时限 | 15个工作日 | 行使层级 | 市级/隶属 |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 无 | ||||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 《宗教局关于印发〈宗教事务部分行政许可项目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宗发〔2018〕11号)第二十八条 举行大型宗教活动,由主办的宗教团体或者寺观教堂在拟举行日的30日前,将申请材料报活动举办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 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受理申请后,应当征求同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和县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意见,在15日之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 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作出批准决定的,应当在批准之日起5日内报省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备案。 邀请境外宗教组织或者个人参加的,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外事管理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 ||||
特别程序 | 活动内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符合宗教仪轨和宗教传统习惯;活动不会对道路交通安全秩序和社会公共秩序造成严重影响;活动的场所建筑、设施、场地符合安全要求; 3年内举办的大型宗教活动没有不良安全信息记录;按照国家规定应当经政府有关部门事先批准的,取得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 | ||||
实施主体 | 陇南市民宗委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申办主体 | 社会组织法人,其他组织 |
委托部门 | 无 | 联办机构 | 公安部门 | 网办深度 | 信息发布(Ⅰ级) |
事项状态 | 在用 | 咨询电话 |
电话:
(0939)8222195 |
投诉电话 |
电话:
(0939)8255863 |
咨询电话 |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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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电话 |
电话:
(0939)82558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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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江北街道办事处五凤社区阶州大道33号市行政中心统办楼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宗教科217室 | ||||
办理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 不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 是否进驻大厅 | 是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不支持 |
自然人主题分类 | 无 | 法人主题分类 | 其他 | ||
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 无 | ||||
办事信息 | |||||
是否网办 | 不可网上办理 | 办理形式 | 快递申请 | 通办范围 | 全市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不支持预约办理 | ||||
编码代码 | |||||
基本编码 | 000141006000 | 实施主体编码 | 116212000139395356 | ||
实施编码 | 1162120001393953563000141006000 | 业务办理编码 | 116212000139395356300014100600001 | ||
结果信息 | |||||
审批结果类型 | 批文 | 审批结果名称 | 关于举行XX大型宗教活动的批复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支持物流快递 |
审批结果样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