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首次申请 陇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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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 5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 承诺件 办件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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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机构 陇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实施编码 11621200MB193861593000131025000
服务对象 自然人,企业法人,非法人企业 办件类型 承诺件
法定办结时限 1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5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 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陇南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1层9、10号窗口。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 8:30~12:00 ,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不对外受理业务;法定节假日期间陇南政务服务网可正常访问、注册和申报业务,网上受理审批工作将在节后正常进行
咨询方式

电话: 0939-5938923
地址: 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江北街道办事处五凤社区东江路2号陇南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市场监管局窗口
网址:

监督投诉方式

电话: 0939-5938966
地址: 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江北街道办事处五凤社区东江路2号陇南市政务服务中心监督科
网址:

基本信息 受理条件 申报材料 收费情况 法定依据 办理流程 常见问题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服务对象 自然人,企业法人,非法人企业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到场次数 0次 必须现场办理原因说明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承诺时限 5个工作日 法定时限 10个工作日 行使层级 市级/隶属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第二十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申请材料审查和现场核查等情况,对符合条件的,作出准予生产许可的决定,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食品生产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019修正)第四十五条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依法需要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本节规定的期限内。
特别程序 书面审查,实地核查。
实施主体 陇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申办主体 自然人,企业法人,非法人企业
委托部门 联办机构 网办深度 全程网办(Ⅳ级)
事项状态 在用 咨询电话 电话: 0939-5938923
投诉电话 电话: 0939-5938966
咨询电话 电话:
投诉电话 电话: 0939-5938966
办理地点 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陇南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1层9、10号窗口。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 8:30~12:00 ,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不对外受理业务;法定节假日期间陇南政务服务网可正常访问、注册和申报业务,网上受理审批工作将在节后正常进行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是否进驻大厅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不支持
自然人主题分类 准营准办 法人主题分类 准营准办
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办事信息
是否网办 可网上办理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通办范围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编码代码
基本编码 000131025000 实施主体编码 11621200MB19386159
实施编码 11621200MB193861593000131025000 业务办理编码 11621200MB19386159300013102500001
结果信息
审批结果类型 证照 审批结果名称 食品生产许可证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支持物流快递
审批结果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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