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机构 | 陇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实施编码 | 11621200MB193864XN3000123022000 | ||
服务对象 |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
法定办结时限 | 30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10个工作日 | ||
办理地点 | 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江北街道办事处五凤社区东江路2号-陇南市政务服务中心二层18号市卫生健康委窗口。 |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期间甘肃政务服务网可正常访问、注册和申报业务,网上受理审批工作将在节后正常进行。 | ||||
咨询方式 |
电话:
0939-5910607 |
||||
监督投诉方式 |
电话:
0939-5938966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服务对象 |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到场次数 | 0次 | 必须现场办理原因说明 | 无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承诺时限 | 10个工作日 | 法定时限 | 30个工作日 | 行使层级 | 市级/隶属 |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 无 | ||||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十七条 《放射诊疗许可证》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同时校验。 《放射诊疗许可证发放管理程序》第十八条 医疗机构《放射诊疗许可证》的校验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校验一并进行,校验部门自接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必要时可请有关专业技术人员或专业技术管理部门提出评价意见,符合要求的,予以校验;不符合要求的,提出整改意见,要求医疗机构限期整改。第十五条:整改期不计算在许可期限内。 | ||||
特别程序 | 无 | ||||
实施主体 | 陇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申办主体 |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 |
委托部门 | 无 | 联办机构 | 无 | 网办深度 | 全程网办(Ⅳ级) |
事项状态 | 在用 | 咨询电话 |
电话:
0939-5910607 |
投诉电话 |
电话:
0939-5938966 |
咨询电话 |
电话:
|
||||
投诉电话 |
电话:
0939-5938966 |
||||
办理地点 | 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江北街道办事处五凤社区东江路2号-陇南市政务服务中心二层18号市卫生健康委窗口。 |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期间甘肃政务服务网可正常访问、注册和申报业务,网上受理审批工作将在节后正常进行。 | ||||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 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 是否进驻大厅 | 是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不支持 |
自然人主题分类 | 无 | 法人主题分类 | 医疗卫生 | ||
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 无 | ||||
办事信息 | |||||
是否网办 | 可网上办理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 通办范围 | 全市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不支持预约办理 | ||||
编码代码 | |||||
基本编码 | 000123022000 | 实施主体编码 | 11621200MB193864XN | ||
实施编码 | 11621200MB193864XN3000123022000 | 业务办理编码 | 11621200MB193864XN300012302200003 | ||
结果信息 | |||||
审批结果类型 | 证照 | 审批结果名称 | 《放射诊疗许可证》副本校验合格记录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支持物流快递 |
审批结果样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