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校验) 陇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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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 1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 承诺件 办件类型
  • 全市 通办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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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机构 陇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实施编码 11621200MB193864XN3000123022000
服务对象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 办件类型 承诺件
法定办结时限 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0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 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江北街道办事处五凤社区东江路2号-陇南市政务服务中心二层18号市卫生健康委窗口。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期间甘肃政务服务网可正常访问、注册和申报业务,网上受理审批工作将在节后正常进行。
咨询方式

电话: 0939-5910607
地址: 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江北街道办事处五凤社区东江路2号陇南市政务服务中心二层18号市卫生健康委窗口
网址: 前往咨询

监督投诉方式

电话: 0939-5938966
地址: 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江北街道办事处五凤社区东江路2号陇南市政务服务中心
网址: 前往投诉

基本信息 受理条件 申报材料 收费情况 法定依据 办理流程 常见问题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服务对象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到场次数 0次 必须现场办理原因说明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承诺时限 10个工作日 法定时限 30个工作日 行使层级 市级/隶属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十七条 《放射诊疗许可证》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同时校验。 《放射诊疗许可证发放管理程序》第十八条 医疗机构《放射诊疗许可证》的校验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校验一并进行,校验部门自接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必要时可请有关专业技术人员或专业技术管理部门提出评价意见,符合要求的,予以校验;不符合要求的,提出整改意见,要求医疗机构限期整改。第十五条:整改期不计算在许可期限内。
特别程序
实施主体 陇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申办主体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
委托部门 联办机构 网办深度 全程网办(Ⅳ级)
事项状态 在用 咨询电话 电话: 0939-5910607
投诉电话 电话: 0939-5938966
咨询电话 电话:
投诉电话 电话: 0939-5938966
办理地点 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江北街道办事处五凤社区东江路2号-陇南市政务服务中心二层18号市卫生健康委窗口。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期间甘肃政务服务网可正常访问、注册和申报业务,网上受理审批工作将在节后正常进行。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是否进驻大厅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不支持
自然人主题分类 法人主题分类 医疗卫生
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办事信息
是否网办 可网上办理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通办范围 全市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不支持预约办理
编码代码
基本编码 000123022000 实施主体编码 11621200MB193864XN
实施编码 11621200MB193864XN3000123022000 业务办理编码 11621200MB193864XN300012302200003
结果信息
审批结果类型 证照 审批结果名称 《放射诊疗许可证》副本校验合格记录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支持物流快递
审批结果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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