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开垦区内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土地从事生产审查 陇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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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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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机构 陇南市自然资源局 实施编码 11621200MB198555093000115014000
服务对象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 办件类型 承诺件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 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江北街道办事处五凤社区东江路2号楼市政务服务中心二层8号窗口(市自然资源局)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期间甘肃政务服务网陇南子站可正常访问、注册和申报业务,网上受理审批工作将在节后正常进行。
咨询方式

电话: 0939-8230324
地址: 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东江镇自然资源局办公楼13楼1305室
网址: 前往咨询

监督投诉方式

电话: 0939-5913946
地址: 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东江镇自然资源局办公楼13楼1305室
网址: 前往投诉

基本信息 受理条件 申报材料 收费情况 法定依据 办理流程 常见问题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服务对象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到场次数 0次 必须现场办理原因说明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承诺时限 20个工作日 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 行使层级 市级/隶属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条 “开垦未利用的土地,必须经过科学论证和评估,在土地体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可开垦的区域内,经依法批准后进行”,本事项需进行专家评估论证,按照《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五条“行政机关作出准予许可决定,依法需要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本节规定的期限内”的规定,评估论证时间不计入办结时限。
特别程序 评估论证
实施主体 陇南市自然资源局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申办主体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
委托部门 联办机构 网办深度 全程网办(Ⅳ级)
事项状态 在用 咨询电话 电话: 0939-8230324
投诉电话 电话: 0939-5913946
咨询电话 电话:
投诉电话 电话: 0939-5913946
办理地点 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江北街道办事处五凤社区东江路2号楼市政务服务中心二层8号窗口(市自然资源局)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期间甘肃政务服务网陇南子站可正常访问、注册和申报业务,网上受理审批工作将在节后正常进行。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是否进驻大厅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不支持
自然人主题分类 其他 法人主题分类 其他
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办事信息
是否网办 可网上办理 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 通办范围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编码代码
基本编码 000115014000 实施主体编码 11621200MB19855509
实施编码 11621200MB198555093000115014000 业务办理编码 11621200MB19855509300011501400001
结果信息
审批结果类型 其他 审批结果名称 关于同意xxx开发国有未利用地从事农业生产的批复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不支持物流快递
审批结果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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