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桥梁建设与维护
武都区
基本信息
常见问题
行使层级 | 县级 | 实施主体 | 陇南市武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实施主体编码 | 11621202013939869K |
公共服务事项细化分类 | 主动服务类 | ||||
服务内容 | 无 | ||||
自然人事项主题分类 | 无 | 法人事项主题分类 | 其他 | 服务对象 |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 |
主动服务对象 | 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社会组织法人。 | 主动服务条件 | 政府投资(含贷款)建设的城市桥梁,其养护维修由城市人民政府委托的管理人负责。 由政府投资建设但已经出让经营权的城市桥梁,或者由企业投资建设的城市桥梁,在经营期限内,养护维修由获得经营权的企业负责养护维修。经营期满后,按照设计荷载标准以及相关技术规范,经检测评估确认合格后,方可交还城市人民政府管理。 社会力量投资修建的公益性城市桥梁,其养护维修由城市人民政府委托的管理人负责。 | 主动服务频率 | 根据桥梁建设项目批复及桥梁使用年限确定建设和维修频率。 |
主动服务方式 | 根据《城市桥梁检测和养护维修管理办法》 ((建设部令第11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