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机构 | 陇南市武都区农业农村局 | 实施编码 | 11621202MB187616X74000120208000 |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其他组织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
法定办结时限 | 20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
办理地点 | 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江北街道办事处五凤社区东江路2号陇南市武都区政务服务中心一层35-36号窗口 | ||||
办理时间 | 法定工作日上午 8:30-12:00 ,下午14:30 -18:00;法定节假日期间武都区政务服务网可正常访问、注册和申报业务,网上受理审批工作将在节后正常进行 | ||||
咨询方式 |
电话:
0939-82364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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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方式 |
电话:
0939-8652006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其他组织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
到场次数 | 0次 | 必须现场办理原因说明 | 无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
承诺时限 | 1个工作日 | 法定时限 | 20个工作日 | 行使层级 | 县级 | |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 无 | |||||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 《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第二十八条 兴办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和动物屠宰加工场所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和现场审查,审查合格的,颁发《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审查不合格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 |||||
特别程序 | 现场审查 | |||||
实施主体 | 陇南市武都区农业农村局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申办主体 |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其他组织 | |
委托部门 | 无 | 联办机构 | 无 | 网办深度 | 全程网办(Ⅳ级) | |
事项状态 | 在用 | 咨询电话 |
电话:
0939-8236464 |
投诉电话 |
电话:
0939-8652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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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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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电话 |
电话:
0939-8652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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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江北街道办事处五凤社区东江路2号陇南市武都区政务服务中心一层35-36号窗口 | |||||
办理时间 | 法定工作日上午 8:30-12:00 ,下午14:30 -18:00;法定节假日期间武都区政务服务网可正常访问、注册和申报业务,网上受理审批工作将在节后正常进行 | |||||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 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 是否进驻大厅 | 是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不支持 | |
自然人主题分类 | 其他 | 法人主题分类 | 农林牧渔 | |||
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 无 | |||||
办事信息 | ||||||
是否网办 | 可网上办理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 通办范围 | 无 |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无 | |||||
编码代码 | ||||||
基本编码 | 000120208000 | 实施主体编码 | 11621202MB187616X7 | |||
实施编码 | 11621202MB187616X74000120208000 | 业务办理编码 | 11621202MB187616X7400012020800002 | |||
结果信息 | ||||||
审批结果类型 | 证照 | 审批结果名称 |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支持物流快递 | |
审批结果样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