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常见问题
行使层级 | 县级 | 实施主体 | 陇南市武都区农业农村局 | 实施主体编码 | 11621202MB187616X7 |
公共服务事项细化分类 | 主动服务类 | ||||
服务内容 | 组织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国家级示范社申报工作;组织开展省级示范社申报、认定工作。 | ||||
自然人事项主题分类 | 其他 | 法人事项主题分类 | 农林牧渔 | 服务对象 | 企业法人 |
主动服务对象 | 农户、法人(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社会组织 | 主动服务条件 | 1、申报省级示范社的农民合作社原则上应是市级示范社。 2、农民合作社依法取得法定登记机关颁发的、记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在税务机关登记信息补录换证过渡期间,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营业执照记载信息与实际运营情况一致。 3、农民合作社每年按时报送年度报告并进行公示,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或从名录上移出1年以上的。 4、未发生行政主管部门或司 | 主动服务频率 | 符合申报条件的现场勘查一次。 |
主动服务方式 | 登记、调研,现场勘查、申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