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实施主体 | 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实施主体编码 | 116212210139414082 |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行使层级 | 县级 |
| 服务内容 | 职工因工伤被鉴定为5-10级伤残,且与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申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 ||
| 咨询方式 |
电话:
0939-33312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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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督投诉方式 |
电话:
0939-32129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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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地点 | 甘肃省陇南市成县城关镇北大街1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A22号社保窗口或甘肃省陇南市成县城关镇西滨中路37号成县社会保险局工伤失业保险股 | ||
| 办理时间 | 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任何时间在甘肃政务服务网陇南市成县子站可正常访问、注册和申报业务,网上受理审批工作将在法定工作日正常进行 | ||
| 行使层级 | 县级 | 实施主体 | 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实施主体编码 | 116212210139414082 |
| 公共服务事项细化分类 | 补贴类 | ||||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 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 承诺办结时限单位 | 无 | ||||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 | 收费依据 | 无 | 补贴标准 | 医疗期间:1.停工留薪:本人工资≤24月;2.医疗费用100%;3.伙食补助:停工留薪期间,上年度全省城镇居民日人均消费支出额 ≤40%;停工留薪期外,停工留薪期间×50%;转院费用,参照本省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差旅费标准;4.交通、住宿费 :参照本省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差旅费标准 |
| 自然人主题分类 | 社会保障(社会保险、社会救助) | 法人主题分类 | 社会保障 | 是否网办 | 可网上办理 |
| 网上办理深度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 | 申请补贴条件 | 受理条件 :(一)职工因工死亡或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经办机构根据工亡时间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核定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和丧葬补助金。 (二)伤残等级为一至四级的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满死亡的,经办机构根据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核定丧葬补助金。 (三)有符合《工伤保险条例》、《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的供养亲属,经办机构依申请资料…… | 申请补贴周期 | 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