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农村公益性墓地审批 康县
  • 1到现场次数
  • 6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 5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 承诺件 办件类型
  • 通办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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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机构 康县民政局 实施编码 11621224013942005L4000111018000
服务对象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 办件类型 承诺件
法定办结时限 6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5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 甘肃省-陇南市-康县西街社区人民东路22-康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早上:8:00-12:00下午:13:300-17:00法定节假日不受理业务
咨询方式

电话: 0939-5930107
地址: 康县城关镇人民东路20号康县政府服务中心一楼民政局窗口
网址:

监督投诉方式

电话: 0939-5128208
地址: 甘肃省陇南市康县城关镇梨树垭社民政局3楼局长办公室
网址:

基本信息 受理条件 申报材料 收费情况 法定依据 办理流程 常见问题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服务对象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到场次数 1次 必须现场办理原因说明 第一次到现场原因:需现场办理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承诺时限 5个工作日 法定时限 60个工作日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003年8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第四十二条:除可以当场做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做出行政许可决定。二十日内不能做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但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依照本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行政许可采取统一办理或者联合办理、集中办理的,办理的时间不得超过四十五日;四十五日内不能办结的,经本级人民政府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五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特别程序
实施主体 康县民政局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申办主体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
委托部门 联办机构 网办深度 在线预审(Ⅱ级)
事项状态 在用 咨询电话 电话: 0939-5930107
投诉电话 电话: 0939-5128208
咨询电话 电话:
投诉电话 电话: 0939-5128208
办理地点 甘肃省-陇南市-康县西街社区人民东路22-康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早上:8:00-12:00下午:13:300-17:00法定节假日不受理业务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不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是否进驻大厅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不支持
自然人主题分类 死亡殡葬 法人主题分类 公用事业
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办事信息
是否网办 可网上办理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通办范围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支持预约办理
编码代码
基本编码 000111018000 实施主体编码 11621224013942005L
实施编码 11621224013942005L4000111018000 业务办理编码 11621224013942005L400011101800001
结果信息
审批结果类型 批文 审批结果名称 关于建设XX乡镇XX村公益性墓地的批复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支持物流快递
审批结果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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